电子存证为电子证据和存证证书二者的结合,其本质为一条证明电子数据证据所载内容真实发生的证据链。

其中,电子证据可适用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对效力进行判断。存证证书作为存证机构出具的证言,有义务向法院对于存证使用的取证、存储和验证的技术进行说明。在认定电子存证效力时需对电子数据和存证证书进行分别考量,不同案件考量的重点不同,故电子存证证据仍然需一案一认定。

电子存证为电子证据和存证证书二者的结合,其本质为一条证明电子数据证据所载内容真实发生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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