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标申请策略做以下调整

面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最新规则,建议中国申请人对美标申请策略做以下调整:

——使用证明合法性确认。申请递交前必须确认,商标是否在所列的所有商品/服务中都有使用,务必咨询美国专业商标律师,确认使用证明是否合法;

——精简原则。如果商标在若干商品/服务中尚未使用,请考虑未来在此类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可能性;不太可能使用的商品/服务建议删除;

——商标使用与申请时点。如果商标尚未在美国使用,建议(1)在开始使用时再申请,或者(2)依据计划,在有意开始使用(intent to use)时递交申请,在申请递交后的6个月内,将商标投入使用,并递交商标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

——考虑通过《马德里公约》进行美国商标申请。通过《马德里公约》的美标申请被认定为有意开始使用,而且有长达6年的时间提供使用证明;

——固定使用证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时,应尽可能收集并保留商标在所列的所有商品/服务中的相关使用证据,确保之后面对商标撤销程序和商标重审程序能及时提供;

——真实性原则。切莫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使用证明,例如,利用PS等手段对图片电子处理,提供仅为商标申请而制作的网站页面,在未在美国销售的商品包装上粘贴商标等,无论是自己制作,还是购买国内的使用证明制作服务;即使商标可以通过注册,之后也极可能被第三方提起或USPTO自行发起的商标撤销程序和商标重审程序撤销,并很可能引起USPTO的注意,影响该申请人的其他商标申请;

——选择美国律师服务。在选择服务方时,确保后续申请能由美国律师亲自审阅并签字递交;专业美国律师的把关将确保商标注册最大限度的合规,并减少日后面对商标撤销程序和商标重审程序的风险。

文章标题:对美标申请策略做以下调整 文章链接:https://www.chinabiaoju.com/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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