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朋友匿名发来一份邮件,称香港知识产权署发布消息称,台湾申请人在香港申请的商标, 使用的地址在今年10月6日以后,可以申请将“中国台湾省” 及“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改为“台湾”及“Taiwan”。此前申请的商标证书也可以申请改变。问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问我是不是和占中有关系。阅读完邮件,小便迷 茫许久,一直以来,我对政务类事件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所有不知改怎么理解。思来想去还是先看看港府怎么说吧,打开了香港知识产权署网站,可以看见17日香 港知识产权署发布了此则消息。
原文如下:
标题:使用“台湾”/“Taiwan”的描述
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会就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或该日之后接获在于商标注册处处长、专利注册处处长及外观设计注册处处长席前的申请、请求或通知的申请人或进行任何法律程序中的一方(包括但不限于承让人及特许持有人)的地址,使用“台湾”(中文)及“Taiwan”(英文)这个描述。
申请人或有关一方如欲把载于商标注册纪录册、专利注册纪录册或外观设计注册纪录册的现有地址分别由“中国台湾省” 及“Taiwan, Provinceof China”改为“台湾”及“Taiwan”的描述,则应以书面向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或外观设计注册处(视何者适用而定)提出有关要求,以待处理。
至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之前接获并将获注册或批予的商标、专利或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申请人如欲在注册证明书或批予证明书采用“台湾”及“Taiwan”(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描述,则应在下列限期内提出有关要求:
商标注册申请:在三个月反对期届满后的五天内
专利注册申请:在发表注册与批予通知书日期后的五天内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在发表注册通知书日期后的五天内
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或该日之后接获的商标注册申请,而申请人声称具有的优先权源自于“台湾”/“Taiwan”提交的申请,商标注册纪录册上亦将使用“台湾”/“Taiwan”这个描述。
知识产权署
2014年11月17日
记 得《亮剑》里李玉龙要攻打平安县城,各营连正当主攻任务,李云龙说:“没有助攻,全他娘的主攻… …助攻改主攻,我一不给添人,二不给添枪,一字之变,要给我变出杀气来,要打出个精神头来。”此次为什么要把“中国台湾省” 及“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改为“台湾”及“Taiwan”,我也不知道,没有感觉到改变带来的是什么变化?方便品牌管理?方便国际业务?你怎么看呢?
从原文可以看到,不光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也同样适用此法。觉得香港知识署真应该附一个解释说明,说说改变的好处是什么的有没有?
官网资源:http://www.ipd.gov.hk/sc/whats_new/news/weekly_update.htm
更新记录:2014年11月17日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