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11月,恒大冰泉发布的时候,就撰文写过关于“恒大”和“恒大冰泉”的商标问题,建议恒大地产早做准备。然一年了,未见其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什么行动。直到前几天,果不其然见到了“恒大”商标展开了对“恒大”冰泉的维权诉讼。
且不说诉讼谁输谁赢,但就此事在这么长时间内,未见“恒大冰泉”方面展开相关行动,本可以通过使用法律手段,给自己赢得一些先机,比如:撤销三年未用(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无效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一边是恒大冰泉商标近似侵权,一边是江西恒大的不正当竞争(说到这里,不得不说江西恒大出了一大臭招,你诉讼就诉讼,维权就维权,你干么那么着急发布一款“恒大”矿泉水。好家伙,一下子被“恒大冰泉”方面抓住要害了。)
废话不多说了,今天主要要说的是,“恒大冰泉”又一个商标被抢注。诸位是不是要问,“恒大冰泉”难道还有其他品牌吗?答案是没有。但是不要忘了,“恒大冰泉”是“一处水源供全球”的战略啊。
小编查看其网站,有这么一段话引人注目:2014年5月下旬,恒大冰泉与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28国签订出口协议。仅仅过了一个月,2014年6月25日,恒大冰泉出口欧亚首航及首发仪式分别在上海、吉林举行,出口美洲、大洋洲即将落实,“一处水源供全球”获根本实施,正式开启了出口全球矿泉水市场的进程。
因此小编选取了几大洲一些耳熟人详的国家,进行了商标检索。
亚洲选择了香港。因为香港与广东是邻里关系,又是东方明珠,“恒大冰泉”这个东方的依云应该不会放过这个市场。在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检索的结果却让小编大吃一惊。“恒大冰泉”竟然又迟了一步。第32类饮用水、矿泉水等商品内容上被别人抢先注册。请看下图“恒大冰泉”方面注册商标情况:
中文“恒大冰泉”注册于2014年5月8日。英文“EVERGRANDE SPRING”注册于2014年5月8日。
但是有一个商标于2014年3月2日已经申请(早于恒大集团申请2个多月),申请商标名称为“EVERGRAND SPRING 恒大冰泉”如下图:
上述三个商标有两个均处于“已经发出首份审查报告”的注册审查阶段。一份为递交申请阶段。
说道这里,应该恒大冰泉方面也没有什么大的担心,因为香港商标法与内地商标法有很多的不同:
最重要的不同就是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区别:香港的商标法以使用原则为主,注册原则为辅;而内地的商标法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
因此,尽管有商标比其早申请两个多月。但因为这一年多来”恒大冰泉“在内地宣传和销售都投入巨大。最终拿到商标权的几率应该很高。
但问题就是,“恒大冰泉“所在的公司为什么对商标注册这么后知后觉呢?作为公司一项核心品牌,核心业务。对于商标的保护如此肆意妄为,不加重视。
针对恒大冰泉网站的新闻,小编接着查询了大洋洲,选择的是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商标管理局网站查询,得到如下截图:
第32类下没有查到有关EVERGRANDSPRING或者EVERGRAND的商标注册信息。是否也可以理解为没有注册呢?
然后又查询了美洲,小编选择了美国商标专利局,经过对比核实,恒大集团名下注册商标如下图:
不过遗憾的是,没有看到有关EVERGRANDSPRING或者EVERGRAND的商标注册信息。又没有注册?
欧洲小编没有往下查,也许已经注册,也许,有很多也许。这不是重点。
结束语:去年老高说过“都说如果把【恒大冰泉】看作一个新生儿,它一定是含着金汤匙、被头条包裹着出生的。”但是从其在中国内地启用”恒大冰泉”商标到如今被江西“恒大”启动维权,到香港商标被人抢先2个月注册申请,再到国际商标保护乏力的表现来看,企业总是不能吸取经验,把知识产权保护做到早期,落到实处。全球闻名的品牌不是自己说就可以做到的,在这个一边吹喊着“一处水源供全球”,一边又不重视商标保护的年代,猪可以站在风口上起飞,品牌可不会像猪那样“带我飞”。如果商标都没有何谈品牌?个人很期待恒大冰泉可以走向世界。
本文纯粹为小编臆造,文中图片均来自恒大冰泉官网和各国商标官方商标管理机构网站。也许查询过程和方法有不当,查询结果仅仅作为本文分析使用,结论不针对任何企业和任何人。
—— 刊发于微信公众号 IPtal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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