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诉讼、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有何特别规定?

商标侵权很多,有很多侵权后要进入诉讼程序。昨天有朋友回复问我,被异地企业商标侵权了,改怎么样状告诉讼侵权企业呢,是在哪里起诉,侵权地还是被侵权地呢?今天老高特意找来一下最高院的一些规定说明,如下,请大家阅览:

最高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诉讼、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有何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诉讼、著作权侵权诉讼,除侵权行为实施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以外,侵权物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纠纷有管辖权,侵犯著作权的侵权复制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对著作权侵权纠纷有管辖权。

 

而所谓侵权商品、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或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或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文/中国标局网整理,关注企业商标发展,讲述企业商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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