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中国标局详解欧盟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专利局

  • 1. 基本常识概述

商标是将其持有者的商品和/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人或其它企业商品和/或服务的一种显著性标志。

欧盟商标又称“共同体商标”(“Community Trade Mark”,英文缩写为“CTM”),在整个欧盟境内统一有效。目前,欧盟包括28个成员国,分别为奥地利(AT)、比利时(BE)、 保加利亚(BG)、 塞浦路斯(CY)、捷克(CZ)、德国(DE)、丹麦(DK)、爱沙尼亚(EE)、西班牙(ES)、芬兰(FI)、法国(FR)、英国(GB)、希腊(GR)、克罗地亚(HR)、匈牙利(HU)、爱尔兰(IE)、 意大利(IT)、 立陶宛(LT)、卢森堡(LU)、拉脱维亚(LV)、 马耳他(MT)、荷兰(NL)、 波兰(PL)、葡萄牙(PT)、罗马尼亚(RO)、 瑞典(SE)、斯洛文尼亚(SI)、斯洛伐克(SK)。

欧盟商标体系是由欧盟《共同体商标条例》第207/2009号(“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207/2009 of 26 February 2009 on the Community trade mark”)规制的,并由位于西班牙阿里坎特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英文缩写为“OHIM”)管理。

欧盟商标可以由任意可图形表示的符号组成,只要这些符号可以将某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同其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符号的定义包括了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品或其包装的外形。需要注意的是,中文不能作为文字注册为欧盟商标,而只能以图形注册为欧盟商标。

欧盟商标的初始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但在缴纳续展费的前提下,每过十年都可以进行续展。

  • 2. 注册程序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递交阶段、审查阶段、公告/异议和注册阶段。对于从递交申请到注册总共所需的时间,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努力目标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半年左右。

对于在欧盟境内没有住所、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且有效的工商业机构的申请人,除递交申请外,其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所有程序必须由欧盟境内具有资质的代理人代理。

2.1. 递交阶段

欧盟商标申请可以采用网上电子递交,递交后可以立即从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得到含有申请号等信息的受理通知书。

如果不要求优先权,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主要信息和材料为:

申请人是自然人时,英文姓名、地址和国籍;申请人是法人时,英文名称、地址和公司法律形式

体现商标的字符或图形文件

寻求保护的商品和/或服务的说明

有优先权时,可以在递交申请的时候要求优先权、或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要求优先权。如果在递交申请的时候要求优先权,申请人需要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家和日期,并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连同其英文翻译。

2.2. 审查阶段

在递交申请后,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会对申请书的格式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分类进行审查,然后审查是否存在绝对的驳回理由,比如申请不具有显著性特点、是描述性的、是通用性的、具有公众欺骗性、或不符合公序良俗等。

此外,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会对可能与申请商标发生冲突的在先欧盟商标或商标申请(包括指定欧盟的国际商标)进行检索。在申请人明确要求并额外付费的情况下,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局也会对可能与申请商标发生冲突的在先各成员国商标进行检索。

2.3. 公布/异议和注册阶段

如果审查没有发现问题或所发现的问题已经被更正、并且检索报告已送达申请人,申请商标就会被公布。

在公布后的三个月内,第三方可以基于在先权利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异议。如果异议人的请求获准,欧盟商标申请将从全部或部分注册商品/和或服务上被排除。

任何一方如果对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在决定送达的两个月之内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书面提起申诉。

在没有异议或异议请求被驳回的情况下,所申请的商标将会被注册并公告。

  • 3. 注册的官方费用

目前,网上递交欧盟商标的官方申请费为15000元人民币,包含了尼斯分类表中三类或三类以内商品和/或服务的保护费用。

如果商品和/或服务多于三类,则从第四类开始,每类的官费为4000元人民币。

欧盟商标的初始保护期限为十年。

每经过十年都可以进行续展,目前官方的续展费用每次为14000元人民币。

如果商品和/或服务多于三类,则从第四类开始,每类的官方续展费用为5500元人民币。

(备注:有关费用标注为现在公开的普遍报价,仅供参考。上述包含代理费和申请官费)

 

文章标题:【国际商标】中国标局详解欧盟商标注册 文章链接:https://www.chinabiaoju.com/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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