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荣誉】垂死前的挣扎吗?新商标法“前”时代

驰名商标【荣誉】垂死前的挣扎吗?

近几日,又有一批新的驰名商标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审查。网络对于驰名商标的宣传也出现了又一轮高涨。相信很多喜爱看新闻的人都可以发现:如下为百度新闻搜索驰名商标截图

驰名商标【荣誉】垂死前的挣扎吗?新商标法“前”时代0

其中最为显眼的就是:我XX公司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XX公司喜获中国驰名商标、XX商标喜获中国驰名商标殊荣… …

在这里我不禁要问大家,到现在,还有人还认为驰名商标是对于企业商标的褒奖吗?驰名商标是给予企业商标的荣誉吗?

 

普及法律知识:

2013年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四条第五款和第十五条有如下规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对于驰名商标的异化,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普通民众也被广泛使用的驰名商标字样产生了强大的免疫力。在品牌宣传中,近年来,我相信大家都深有体会,大街上,产品包装上,产品上,甚至于产品内部都有出现,可以说企业商标一旦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资格,就不遗余力的广为宣传。如此才造成了驰名商标的现状,国家不得不立法专门来限制无差异话使用驰名商标和规范驰名商标的使用本质。

可以说驰名商标异化为我国独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导致驰名商标异化的原因有多种因素,但其后果则是背离了设立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初衷,同时,危及到了商标保护的正当性。人们一贯的认识——驰名商标就是优良品质的保证,这是对驰名商标的误解。事实上,不仅消费者,就是企业和政府也把驰名商标异化为一种荣誉称号,使驰名商标背离了其法律本质,造成了法律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用意与民众对驰名商标的认识产生了强烈反差。

上面已经说了。商标法明文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诸多法条。2014明5月1日就开始施行。现行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并没有禁止宣传等要求限制,应该说,企业可以拿驰名商标今年品牌宣传的【好日子】还有一个半月左右。那么有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就会诞生:法律禁止了驰名商标宣传,违法除以10万元的罚款。但实际中包括网络媒体,电视广播等均还存在大量驰名商标宣传的信息。比如百度快照中收录的大量关于企业商标驰名商标的宣传消息。5月1日后怎么办?

近日我公司装修,需要一个电钻拆一堵混凝土墙,买回来一看,手柄上是一个logo,下面一排小字“中国驰名商标”。然后包装盒内: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片,塑料封套等等;一个小小的保修卡,尽然前后有三个“驰名商标“字样。外包装等就不用说了。怎么说啊,5月1日后怎么样算是拿驰名商标做宣传,我估计给司法机关和工商执法机关会带来很大的难题。短时间内怎么样解决换有待观察。

结束语:应该让驰名商标回归本质,即商标法明文规定的“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的手段,而非驰名商标荣誉。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以后驰名商标会继续为企业经济和效益做贡献。但不会是宣传,而应该是保护商标权。

 

文章标题:驰名商标【荣誉】垂死前的挣扎吗?新商标法“前”时代 文章链接:https://www.chinabiaoju.com/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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