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API的概要
OAPI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法语:Organisation Africain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的缩略语。是由以法语圈为中心的非洲各国所构成的知识产权国际机构。具体办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地理标示、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电路布局保护、植物新品种登记的相关业务。另外,OAPI的使用语言为英语或法语。
1962年9月,非洲前法国殖民地各国根据“利伯维尔协定”成立了“非洲及马达加斯加知识产权局(OAMPI),后根据1977年3月制定的“班吉协定”,将OAMPI改名为OAPI,总部设在喀麦隆共和国的雅温得。
现在有以下17个加盟国。
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共和国、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科摩罗联盟。
OAPI加盟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海牙协定等国际条约。2014年12月最新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
OAPI承担对加盟国的知识产权进行管辖的国家局职能,PCT申请中如果指定了OAPI,即自动视为指定了所有加盟国。另外,对于加盟国的居民及国民,OAPI同样也承担受理局职能。
与欧洲专利申请(EPC)同样,对OAPI提出的申请属于地区申请。但OAPI加盟国没有管辖知识产权的专利局等特设部门,所以由OAPI自身承担管辖加盟国的知识产权的国家局职能。因此,对OAPI的申请将自动视为对所有加盟国的申请,无法像EPC申请那样指定加盟国。另外,专利权等的效力也覆盖所有加盟国。
以OAPI加盟国为对象进行专利申请等时,需注意不能针对单个加盟国进行申请,只能针对所有加盟国进行申请。同样,进行PCT申请时也需注意只能指定“OAPI”地区专利,无法要求在每单个加盟国内作为国家专利获保护。
2.OAPI的四法概要
OAPI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这四法总结以下。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商标 | |
当地代理人的必要性 | 要 | 要 | 要 | 要 |
申请语言 | 英语或法语 | |||
实质审查制度 | 无 | 无 | 有 | 有 |
宽限期 | 有 | 有 | 有 | 无 |
异议 | 无 | 无 | 无 | 公告后6个月内 |
*请求权利无效的,具利害关系的任何人都可以向民事法院提起权利无效请求诉讼。
*就申请的驳回决定、保护期的维持或延长请求的驳回决定、及异议决定而提出不服申诉的,可向OAPI的机关即“复审高级事务局”提出复审请求。
3.专利制度的概要
3-1.申请文件
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
- ①申请书;
- ②证明已缴纳专利申请上所规定的手续费的文件;
- ③委托书:不需要认证,可自申请日起6个月以内提交;
- ④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所需附图(附图为任意);
- ⑤发明涉及微生物的,需提交证明寄存了该微生物的收据。要求优先权的,需自申请日起6个月以内提交以下材料:
- ⑥记载有基础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申请国、申请人名称的宣誓书;
- ⑦基础申请的正规副本;
- ⑧申请人与基础申请时不同的,需提交权利转让等的授权书。
申请手续的语言为英语或法语。
3-2.申请的形式
PCT申请、直接申请、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均可。PCT申请进入国家/地区阶段的期限为优先日起的30个月。并且,需提交英语或法语的翻译文。另外,由于OAPI各加盟国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局,所以需直接对OAPI进行申请。
在获登记前,可以变更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同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也可变更为发明专利申请。但不能对同一申请进行2次以上的变更(即:申请形式从发明→变更为实用新型→再变更为发明)。
取得专利权后,在专利有效期届满之前,可以以专利发明的变更、改良或追加为目的,进行关于追加证的申请。
上述关于追加证的权利有效期与作为其基础的专利权的有效期同时届满。另一方面,即使作为其基础的专利权、或基于同一专利权的其他关于追加证的权利失效,上述关于追加证的权利依继续有效。
另外,在授予追加证前,关于追加证的申请可以变更为一般的专利申请。
3-3.从申请到登记的流程
- ①没有申请公开制度、实质审查请求制度。所有申请依次接受关于形式要件、单一性、不授予专利权事项的形式审查。另外,虽然班吉协定中规定了也可以就新颖性及创造性等实质要件进行审查(班吉协定附属文件1:专利规则第20条),但是实际上好像没有进行过实质审查。即,在OAPI只进行形式审查,只要具备要件即可获登记。 上述不授予专利事项是指以下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科学或数学理论・除微生物学方法以及通过该方法所得到的物质之外的用于动植物品种及动植物繁殖的本质性生物学方法・人或动物的治疗/诊断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单纯地信息表示、等
- ②在形式审查中,如果被判定为存在缺陷,则会接到指出存在缺陷的通知。这种情况下,可以自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月以内进行申请文本的订正。 另外,如果接到违反单一性的通知,可以自通知日起6个月以内进行分案申请。
- ③如果不存在上述缺陷或经过上述订正克服了申请文本的缺陷,则对申请做出授予专利的决定。上述专利权的有效范围覆盖OAPI各加盟国。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可以向OAPI的复审高级事务局提出不服该驳回决定的复审请求。
3-4.关于专利权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另外,各年的登记费缴纳(手续费缴纳)期限为各年中的申请日(存在6个月的宽限期、以及自手续费缴纳日起2年以内且自非责任性原因消除后起的6个月非责任性补缴期)。
另外,有以OAPI加盟国内的不实施为理由要件的强制实施权规定。
并且,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各国民事法院提起专利权无效请求诉讼。不存在日本的“无效审判规定”。
3-5.手续费(货币单位为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FCFA))
- 申请手续费:
- 年费:
3-6.注意事项
如上所述,在OAPI只要通过形式审查即可获专利登记。对于判断专利申请是否满足实质性要件,由申请人、专利权人负最终责任。
如果不符合实质性要件,可能会经诉讼而被宣告无效,所以向OAPI提出申请时最好由申请人自己对先行文献等进行检索。
4.实用新型专利登记制度概要
与发明专利制度基本相同。与发明专利制度的主要区别以下。
- (1)保护对象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保护对象为:成为实用对象的操作用具或物品、或者其局部上的可应用于产业的新颖结构、新颖配置或新颖装置。
- (2)申请文件申请时提交与发明专利制度相同的文件,不同的是必须提交附图。
- (3)新颖性关于专利制度中的新颖性,与海外诸国等采用的世界主义不同的是,在OAPI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中,只要OAPI加盟国内的刊物上无揭载且未在OAPI加盟国内公然使用,则视为具有新颖性。
- (4)有效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另外,关于每年登记费缴纳的规定,除了非责任性补缴期为自手续费缴纳期限日起1年外,其他均与发明专利制度相同。
- (5)手续费(货币单位为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FCFA))■申请手续费:20000~■年费: 第2-5年(每年):20000~ 第6-10年(每年):35000~
5.外观设计专利登记制度的概要
5-1.申请文件
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
- ①申请书;
- ②证明已缴纳专利申请上所规定的手续费的文件;
- ③委托书:不需要认证,可自申请日起6个月以内提交;
- ④记载了准备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种类的文件;
- ⑤表示外观设计的附图或者照片。要求优先权的,需自申请日起3个月以内提交以下文件:
- ⑥记载有基础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申请国、申请人名称的宣誓书;
- ⑦基础申请的正规副本;
- ⑧若申请人与基础申请时不同,需提交关于权利转让等的授权书。
申请手续的语言为英语或法语。
5-2.申请的形式
与发明、实用新型一样,直接向OAPI申请。另外,也可以要求基于巴黎公约的优先权,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
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中,将“赋予工业产品或工艺品特别的外观且可以在该产品制造上被用作纹样的线及色彩配置”定义为外观设计,另外,与是否有线或色彩无关,立体形状也被定义为外观设计。
OAPI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中,同一物品不能同时成为发明专利权(或实用新型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如果一个物品既属于能获专利保护的发明(或能获保护的实用新型)又属于能获保护的外观设计,并且该外观设计与该发明无法分离时,则该对象物仅可获发明专利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即,在上述情况下,需要注意不是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是进行发明专利申请。
OAPI允许通过一个申请就多个外观设计进行申请。具体指,只要是属于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的同一类或同一群、或者该范围的物品,则最多可以申请100个外观设计。
5-3.从申请到登记的流程
- ①与发明专利制度、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一样,只进行关于形式要件及不授予专利权事项的审查。 上述不授予专利权事项是指,可能违反社会公德的外观设计不授权。
- ②在上述形式审查中,如果被判定为存在缺陷,则会接到指出存在缺陷的通知,这种情况下,可自上述通知的通知日起3个月以内进行申请文件的订正。
- ③如果不存在上述缺陷或经过订正克服了申请文件的缺陷,则申请的外观设计获登记。之后,所登记的外观设计专利将公表在官报上,其法定登记日为申请之日。 如果申请被驳回,可以向OAPI复审高级事务局提出不服该驳回决定的复审请求。
5-4.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通过连续2次每5年缴纳所规定的手续费,可以续展有效期。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最多可延长为自申请日起15年。另外,上述续展费可以在续展前的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之内缴纳(存在6个月的缴纳宽限期、以及自手续费缴纳日起1年以内且自非责任性理由消除后起的6个月非责任性补缴期)。
另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各国民事法院提起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请求诉讼。不存在日本的“无效审判规定”。
5-5.手续费(货币单位为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FCFA))
- 申请手续费:
- 续展费:
6-1.申请文件
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
- ①申请书;
- ②证明已缴纳申请上所规定的手续费的文件;
- ③委托书:不需要认证,可自申请日起6个月以内提交;
- ④记载有以下内容的文件:所希望注册的标章的适用商品或服务一览、该标章的复印本、以及商标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中的对应分类;
- ⑤如果是集体商标,需提交规定有其使用条件的文件。要求优先权的,需自申请日起3个月以内提交以下文件:
- ⑥记载有基础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申请国、申请人名称的宣誓书;
- ⑦基础申请的正规副本
- ⑧如果申请人与基础申请时不同,需提交关于权利转让等的授权书
申请手续的语言为英语或法语。
6-2.申请的形式
与发明、实用新型一样,直接向OAPI申请。
可以针对商标及服务商标进行注册申请。另外,也可以作为集体商标进行注册申请。
OAPI的商标注册制度的保护对象标章为可视性标章。另一方面,可视性标章以外的气味及声音等不为保护对象。另外,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之2及TRIPS协定第16条(2)、(3)的规定而受保护的“周知商标”在OAPI加盟国也得到保护。
OAPI样采用1申请多分类制。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通过一个申请同时就商品及服务申请商标注册。
6-3.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
- ①在OAPI,申请后只进行关于形式要件的审查。
- ②在形式审查中,如果被判定为存在缺陷,则会接到指出存在缺陷的通知,这种情况下,可自上述通知的通知日起3个月以内进行申请文件的订正。
- ③如果不存在上述缺陷或经过订正克服了申请文件的缺陷,则申请的标章获商标注册并予以公告,其法定注册日为申请之日。 如果申请被驳回,可以向OAPI复审高级事务局提出不服该驳回决定的复审请求。
- ④注册商标公告后的6个月内,只要是利害关系人,均能以(i)存在不予注册事项;(ii)该注册商标侵害了异议人所拥有的在先权力为理由,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上述不予注册事项是指以下标章不能获商标注册。・无显著性的商标・巴黎公约第6条之3所规定的不得注册的标章(国徽等)・欺瞒公众的标章 对于上述异议,商标权人可以提交答辩书。 可以向OAPI复审高级事务局提出不服异议决定的申诉。
6-4.关于商标权
商标权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每10年可办理续展手续。通过缴纳规定的手续费(续展费),能永久性地获取商标权。另外,上述续展费的缴纳期限为有效期届满日。但与发明专利制度同样,有6个月的宽限期、以及续展手续期限日起2年内且自非责任性理由消除后起的6个月非责任性补缴期。
注册商标连续5年以上不使用的,该商标的注册可能因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请求而被撤消,这里的“使用”是指在任一OAPI加盟国内使用。
另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各国民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不存在日本的“无效审判制度”。
6-5.手续费(货币单位为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FCFA))
- 申请手续费:
- 续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