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公司通过爱奇艺APP提供网络视频播放服务,龙魂公司、龙境公司通过涉案APP提供游戏软件分发服务,网络用户均为双方争夺的重要经营资源,并且其经营成败的核心往往也在于网络用户的数量,双方构成竞争关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首先,从技术手段上看,两公司利用流化技术使用户无需向爱奇艺公司付费即可接受爱奇艺VIP视频服务,并对爱奇艺APP部分功能进行限制,妨碍了爱奇艺公司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其次,从主观过错上看,两公司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以及爱奇艺VIP付费会员,理应知晓爱奇艺公司VIP付费制度,但其仍然实施被诉侵权行为,并在爱奇艺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后,对涉案APP中爱奇艺视频所处位置进行了多次调整且逐渐隐蔽化,主观恶意明显。
再次,从行为可责性看,爱奇艺公司在《用户协议》《VIP协议》中对爱奇艺VIP付费会员的使用行为进行了明确限制,禁止将VIP账号用以租用、借用、转让或售卖等商业经营之目的,两公司实施的分时段出租爱奇艺VIP账号的行为显然破坏了爱奇艺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对其VIP账号所做的限制,亦非基于通过对网络新技术的运用向社会提供新产品服务进而促进行业新发展的需要,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性。
最后,从不当夺取交易机会方面看,被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经营收益,而且从长远来看也将逐步降低市场活力,破坏竞争秩序和机制,阻碍网络视频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并最终造成消费者福祉的减损。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被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赔偿数额,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APP的下载量较大、涉案APP中爱奇艺视频人气数高达数百万、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权利人会员收入和用户流量损失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300万元并无不当。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