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陵川连翘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第四一〇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山西、陕西等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陵川连翘、宝鸡柴胡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0日
(编辑:邵京京,实习美编:王镇杰,编校:崔静思,审读:蔡莹 孙雅曼)